“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 配送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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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精神,为快速推进各地相关工作,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有效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配送工作,快速推动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一、标准化应用工具包功能清单

按照国办函〔2016〕108号文的要求,2017年度由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及其指定单位(国信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配送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含以下功能。

 

序号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的功能

标准化应用工具包具备的功能

1

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2

绩效管理系统

3

数据分析演示系统

4

省、市、区、街镇、社区、APP各层级标准化配送

5

平台管理系统

6

网上办事大厅

7

服务评价系统

8

自助查询终端

9

电子证照目录

10

建设电子证照库

11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2

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13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14

账号注册与登录

15

政务服务诚信数据库

16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

17

业务办理系统

18

业务流程服务

19

电子表单服务建设

20

物流配送系统

21

统一支付体系

22

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

23

并联审批

24

渠道拓展

25

向上对接

26

同步对接

27

统一消息服务

28

移动终端、微信服务

29

政务服务公开系统

30

网上办事系统

31

个人专属网页

32

企业专属网页

33

证照信息管理

34

数据开放平台

35

政务套餐

36

全程引导

37

网上预约

38

政民互动

39

智能检索推荐

40

大厅大屏显示系统

41

触摸查询系统

42

智能引导系统

43

自助办理系统

44

办件交互、评价系统

45

证照采集系统

46

证照打印系统

47

大厅日常管理系统

48

无线接入系统

49

排队叫号系统

50

LED显示大屏

51

网络设备

52

认证指纹、人脸识别系统

53

效能监督

54

实时监控

55

考核支持

56

分析功能

57

决策服务

58

电子监察

59

行政执法监督共享

60

统计分析平台

61

系统日志库

62

容灾备份系统

63

安全保障体系

 

 

二、配送价格

配送价格为产品每个市级部门部署费用 ,标准化配送服务指定建设方(国信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周期为一到二个月。

1.  租赁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租期可以考虑3年到5年。租赁期结束产品归租赁方。

2.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回函确认该市符合配送要求后,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方式进行快速招投标程序。

 

三、配送流程

请填写“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配送意向书(见附件1),具体配送流程详见附件2。

 

附件1:“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配送意向书

附件2:“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配送指南

 

附件1:

“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

配送意向书

 

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

 以“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目标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电子政务服务现状,有意向参与“互联网+政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配送服务活动,尽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企业及群众的满意度,请予支持。

附我市基本电子政务服务情况表(表1)。

 

表1  市基本电子政务服务情况表

 

城市名称

 

单位名称

 

部    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基本情况

   市地域面积  平方公里,下辖        区(县),全市总人口   万人。

目前,共建立街/镇行政服务中心 个; 个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共 个;  个街/镇行政服务中心承接事项共 个。

我市关于信息惠民工作的工作计划为……。

 

  

     市人民政府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

配送指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2016年评价工作的意见》(发改办高技[2016]1339号)的要求,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结合各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成功经验,组织力量研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将在全国范围提供配送服务。为更好开展配送服务工作,根据各地反馈和建议,我们编制了本指南。

一、配送对象

配送对象主要为全国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或区县,同时也包括拟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或“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或区县。

二、配送方式

配送方式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主要有两种:

符合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的地区可享受工具包在安装和运维等技术支持方面的优惠服务;

其他城市和地区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安装和运维等技术支持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三、配送内容

配送内容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可提供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一揽子实现23号文件提出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功能和服务要求。

工具包主要包含以下服务功能:

1、提供涉及人社、民政、计生等300多项标准化的服务事项功能,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

2、提供地市级服务平台,根据需要可延伸到区县、街镇和基层社区;

3、同时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和定制服务接口,实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跨部门数据交换;

4、提供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持续改进公共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四、总体流程

配送服务总体流程如下:

1、 配送意向

有意配送的城市或区县政府,可从国家信息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具包意向书》(http://www.sic.gov.cn/News/523/6533.htm),盖章后发送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

2、准备合同

根据不同配送方式,与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民生数据部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可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对相关服务人员收取培训服务费,取费参照国家现有岗位培训标准执行。其他城市和地区可签订《实施和运维服务合同》,取费按照行业实践标准执行。

3、实施配送

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民生数据部安排专门技术团队驻场进行工具包的安装和实施,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五、联系方式

宦茂盛   010-68558421   13910159731

2017年6月28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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